近年来,悬疑推理题材的小说、电视剧与电影备受关注。实际上,中国侦探小说的发展史已逾百年,早在晚清民国时期,“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就被翻译引进中国掀起热潮,中国本土侦探推理小说也随之出现。
\n侦探小说的目的从来都不止于案件与推理,在清末民初的大变局中,侦探小说更是被赋予了开通民智、改良社会的责任,担负着想象与构造未来法治社会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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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和华生插画
\n第一节
\n“新小说”阵营的侦探小说
\n中国近代侦探小说的兴起与梁启超渊源颇深。1896年7月,《时务报》在上海创刊,梁启超任主笔。该刊在第一册刊登了张坤德译的《英国包探访喀迭医生奇案》,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翻译的侦探小说。其后,《时务报》相继连载了四个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即福尔摩斯系列探案故事),分别是:第六册和第七册的《英包探勘盗密约案》,第十一至十二册的《记伛者复仇事》,第二十四册的《继父诳女破案》,以及第二十七至三十册的《呵尔唔斯缉案被戕》。《时务报》既是维新派最为重要的舆论阵地,又是孕育维新派文学理论的温床。《时务报》作为综合性期刊,率先刊登侦探小说,并且较为系统地译介当时在西方文坛上影响最大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推动侦探小说在中国的传播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整个晚清文学史上也具有重要意义。
\n1902年,《新小说》在横滨创刊,梁启超在创刊号上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极力强调小说与改良社会、促进新民之关系,宣称“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新小说》首先开设侦探小说专栏,立志“博采西国最新最奇”之侦探小说而译之。该刊登载的长篇侦探小说有:从第一号起连载的《离魂病》,第六号起连载的《宜春苑》,第八号起连载的《毒蛇圈》。此外,还有第五号的短篇侦探小说《毒药案》。《新小说》登载的侦探小说,不仅所占比例高,而且来源范围广,涉及多个主要西方国家。应该说,正是通过《新小说》,在文体渊源与思想倾向等方面确立了侦探小说的“新小说”血统。
\n《新小说》在小说专刊中起了一个导夫先路的作用。其后,各大杂志竞相仿效,热衷登载侦探小说,一步步把侦探小说引向繁荣。《绣像小说》《小说林》《新新小说》《月月小说》等晚清小说专刊尤其显著。
\n1903年,商务印书馆主办《绣像小说》,在继《时务报》之后,重点推进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翻译工作。该刊从第四号起连载《华生包探案》系列故事,分别是:第四至第五号的《哥利亚司考得船案》,第六号的《银光马被盗案》,第七号的《孀妇匿女案》,第八号的《墨斯格力夫礼典案》,第九号的《书记被骗案》,第十号的《旅居病夫案》。此外,还有第二十一号、二十二号连载的《俄国包探案》,第六十号至第六十二号连载的《新译三疑案》(包括《伊兰案》《雪驹案》《跛翁案》)。由于《华生包探案》是名著,《俄国包探案》和《三疑案》也都有较高的艺术水准,《绣像小说》大大促进了侦探小说在中国的影响和传播。1907年创刊的《小说林》也非常重视侦探小说。该刊各期设有侦探小说专栏,主要连载如《黑蛇奇谈》《第一百三十案》这样的长篇侦探小说译作。
\n相较而言,在晚清四大小说专刊中,于1906年创刊的《月月小说》最为重视侦探小说。所载翻译侦探小说数量惊人,各期不仅在“侦探小说”专栏中刊登了《三玻璃眼》《盗侦探》这样的长篇连载体,还在“短篇小说”专栏中刊登了《威林笔记》《巴黎五大奇案》《海谟侦探案》《高龙侦探案》《复朗克侦探案》等作品。此外,该刊还选登了《上海侦探案》《失珠》《猴刺客》等由国人自作的侦探小说。
\n侦探小说的发生、发展几乎都依托于晚清报刊,这就颇耐人寻味。梁启超通过《新小说》杂志,倡导“小说界革命”,号召小说要积极承担开通民智、改良社会的责任,以配合维新立宪的政治要求。《绣像小说》《月月小说》《小说林》都是在梁氏主办的《新小说》影响下出现的小说专刊,它们均自视为《新小说》的追随者和继承人,因此都属于晚清“新小说”的重要成员,都是“小说界革命”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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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雕像
\n第二节
\n晚清翻译侦探小说描绘的现代法治想象
\n上文我们从社会背景与文学渊源上探讨了侦探小说的现代性血统,这里再进一步从思想内容方面分析其现代性内涵。正是由于担负着“改良群治”与“新民”的重大使命,晚清“新小说”表现出传统小说所不具备的新特点。如果说传统小说可理解为对现实生活的反映,而晚清小说则更注重对未来现代社会的想象和构造。
\n晚清“新小说”的主要类型,包括政治小说、理想小说、历史小说、社会小说、侦探小说、言情小说、军事小说、财经小说、冒险小说、科幻小说、侠义小说,等等。它们分别对应着关于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和文化的现代性想象。其中,也许是因为数量最为庞大而被一些人视为“新小说”标志性成果的侦探小说,便主要担负着对未来法治社会的现代性想象。
\n侦探小说原本就是西方现代社会尤其是现代城市文明的产物,它依托于完善的社会制度、健全的法律意识、先进的科学技术与崇尚理性的精神。正是这些西方侦探小说的精神内涵,扣动了正积极致力于维新立宪的晚清新小说家的心弦。周桂笙说:“泰西各国,最尊人权。涉讼者例得请人为辩护,故苛非证据确凿,不能妄入人罪。此侦探学之作用所由广也。”其人其话便是明证。晚清翻译家纷纷热衷于从西方侦探小说中汲取现代法律制度和精神文化资源,用于在制度和观念层面构筑现代中国的法治想象。具体而言,晚清侦探小说所体现的现代性法治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n1、宣传西方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n范伯群说:“侦探小说宣扬的是一种法治,而不是人治;要求的是科学史证,而不是主观臆断。”这段话深刻揭示了侦探小说的本质。从“法治”层面而言,晚清翻译侦探小说鲜明而集中地展示了西方法律制度及观念。
\n有些晚清翻译侦探小说致力于发明西方审判制度的优越性。《三玻璃眼》写范勃雷杀妻蒲爱梅,反捏造证据,嫁祸于情敌黑特生。黑特生被作为杀人嫌疑犯入狱受审。小说透露,由于法制完善,在审理过程中,黑特生并没有遭受到在中国旧监狱中习见的严刑峻法的折磨。文中插入译者评论说:
\n英国公堂,素称平正。裁判员不偏听原告,亦不左袒被告。不论情节轻重,必由下议员,大公至正,查有实据,云为信谳。
\n翻译家表彰英国法庭中审判员的客观、公正态度,暗指中国司法“有罪推定”等惯例之不当。
\n侦探小说还广泛涉及西方司法制度的其他方面。例如,《蜂针螫》写“我”的同僚和至交彭任忽然暴亡,验尸官发现彭任的心脏中有衰酸,乃是一种化学毒质。这时,翻译者发表议论说:“按英国无论城市乡镇,均设验尸官。君民上下,不论何人,死后必经验尸官验过,方得入殓。非专为谋杀等案而设。”这是介绍西方严格的验尸制度。
\n《第一百十三案》第八章写侦探刘谷,通过外地警察局协查嫌疑对象的身份。觉我赘语曰:“此非个人能力,乃是‘地方自治制完密’之故。”(《小说林》第七期)这里特别强调了西方的司法自治及联合执法制度。
\n制度而外,法制观念也受到重视。翻译侦探小说也很关注法官的道德素质。《第一百十三案》写傅安德银行被窃三十五万法郎,银行书记员毕柏鲁因疑被捕。小说称赞该案法官巴卓理“最严明”,借书中人物之口说:
\n卓理者,学富才精,非独审诘严明,且秉性刚直,正大无私,无矜怜之偏,无苛刻之弊。其所或缺者,则判断虽公,恒迟迟不捷耳。巴最富耐心,尝费数年之久,而考察一案。……故凡疑难之案,及须细查不能速结者,皆交伊办理。
\n这就指出,法官深厚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乃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为立宪做准备和宣传,正是晚清侦探小说盛行的一大动因。在客观上,侦探小说多方展示了西方司法制度和法律观念的优越性,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性法治思想。而在主观上,侦探小说的翻译家对于介绍西方司法制度和观念的确怀着浓厚的兴趣,每当涉及该项内容,不惜亲自跳出来,不断地加以揭示和赞扬。这就明白暴露了晚清变法派通过侦探小说引进西方法律制度及观念的真正用意。《紫绒冠》的译者希望该作“或于我国法律政治之改良,不无小补云尔”,“觉我”在翻译《第一百十三案》过程中忧虑中国“今日司法独立,为政府未决之问题” ,都不免怀抱同一块垒。
\n2、传播科学精神
\n1929年,程小青在总结侦探小说的社会功用时说:“我们若是承认艺术的功利主义,那么,侦探小说又多了条重要价值。因为其他小说大抵含情的素质,侦探小说除了‘情’的元素以外,却含有‘智’的意味。换一句说,侦探小说的质料,侧重于科学化的,可以扩展人们的理智,培养人们的观察,又可增进人们的社会经验……人们多读了侦探小说,在观察推理方面,往往使人感受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有所增进。”把侦探小说看成“科学教科书”,代表了相关领域翻译、创作及理论批评的主流意见。
\n翻译侦探小说广泛地描绘了现代西方社会的生活场景,其中融入了不少科学文化元素。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大侦探福尔摩斯住在伦敦繁华的街道,喜欢每天阅读新闻报纸,且往往从中发现案件的痕迹。他出远门一般乘现代交通工具,主要是火车和轮船。在必要时,他还使用电报、显微镜等先进技术设备来破案,并借助化学分析等科学手段。其他西方小说的侦探形象也大致如此。这就从现代生活的典型环境层面生动地揭示了侦探小说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密切联系。
\n晚清翻译侦探小说中的侦探一般都痴爱科学。在福尔摩斯系列探案故事中,福尔摩斯对与破案有关的各种学问无不究心。有的作品告诉我们说呵尔唔斯(福尔摩斯)“耽化学”,当滑震(华生)到呵尔唔斯家,“见呵半睡,脊躯蜷卧椅间,案列瓶及缶罐等,镪水味触鼻”。还有作品说他爱好“考验生物化学”,闲暇时常做解剖、化学实验。在《墨斯格力夫礼典案》中,福尔摩斯对华生介绍自己成长经历,说:
\n仆幼年喜执包探业。每勘一案,成败虽不能操券,而思想因有进步。阅历既增,事遂易决。余初至伦敦时,居孟特革街,闲居无事,研究实学,以期将来之用。
\n这里所谓“实学”,指与破案相关的生物、化学、解剖等现代科学。福尔摩斯把“研究实学”与积累“阅历”看作破案成功的两大秘诀,可见他对科学知识的重视程度。
\n不可否认,侦探形象都对科学技术怀着极大的热忱,侦探小说也都建立在科学技术的基石之上。因此,为什么说侦探小说对于谋求国富民强、渴望现代科学技术并企图改良社会的晚清人具有特别的吸引力,这就不难理解了。
\n3、宣扬理性主义
\n科学之外,理性亦是侦探小说的两大精神内核。侦探小说往往融巧妙的故事、严密的结构和精密的推理为一体,很符合崇尚理性的现代西方思想文化传统。由于逻辑推理往往是侦探小说中最扣人心弦的部分,故侦探小说亦称“推理小说”。
\n“逻辑”与“实证”乃侦探小说之两翼。在几乎所有探案故事中,除实地调查之外,逻辑推理成为解决疑案的主要工具。福尔摩斯本人即被描述为高超的逻辑家,传奇英雄式的智者。他展示了很多完美推理的经典案例。如在《继父诳女破案》中,写滑震(华生)正与呵尔唔斯(福尔摩斯)清淡时,年轻的迈雷色实小姐来访。呵一见就问:“汝眼光甚短,汝排铅板甚费力耶?”那位小姐惊悸万分,怀疑有人把她的言行预报给呵尔唔斯。呵笑着宽慰她说:“若无疑。我所习业,在知人密事耳。学此技有年,他人所不能知者,我必揣摩得之。”他随后对滑震说,从迈雷色实小姐袖端有细纹两缕,知她是排铅工人;复见其鼻端有眼镜的夹形,故知其近视;从她足穿两靴花色不同,且靴钮没有系全,知她来时匆忙。这个例子表明,福尔摩斯确有非凡的推理能力。
\n在《哥利亚司考得船案》的开头,写福尔摩斯初见同学维多亚·屈费尔的父亲时,从屈父在棍子中安装利器一事推测他总担心遭遇不测,从其耳朵平厚看出他幼年曾习拳,从其手上皮肤粗糙的纹路知道他曾经做过矿工。福尔摩斯问话不多,而屈父所涉案件的主要经历都被他点到了。这种层层推理、由表及里的功夫,确实令人叹服。屈父随即感慨地说:“余思包探访案,无异弄儿掌上。一闻人言,即能深知其事之底蕴,尔真能知天下之事者也!”的确,推理的巧妙运用使侦探小说总是闪烁着理性的光辉,洋溢着理性的魅力。
\n在侦探小说中,理性总被作者刻意推崇,甚至出现了极端化的倾向。这主要表现为,侦探成为理性的象征是不容置疑的,而他们作为人的自然情感欲望则受到轻贱。小说中的侦探都不喜欢世俗生活,一般都不结婚,甚至不苟言笑,也不大流露喜怒之情。对此,只能有一种解释:即对于侦探们十分严谨的生活和极其理性的思维来说,一切感性都是格格不入的,它只会使推理的效果受到置疑。因此,突出理性与排斥感性就成了侦探小说面对理性问题的两极。
\n西方小说家和中国翻译家都倾向于把感情视为人的负面素质,有其进步性,也有其局限性。在我们今人看来,感情也是一个人的正常表现,侦探小说割裂理性与人情有其肤浅的一面。理性是西方现代性的核心理念之一。晚清人在现代西方哲学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影响和刺激下,开始提出“理性”问题;直到 “五四”时期,理性成为公开标举的大旗。而体现了理性至上创作原则的晚清侦探小说,与中国“理性主义”的发展过程基本同步,乃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n4、展示了侦探的“新民”特征
\n在侦探小说的现代性方面,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侦探形象多方面吻合了晚清改良派孜孜以求的“新民”特性。小说中的侦探们均依靠某种职业谋生,具有出众的才能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是新型的现代公民。
\n侦探小说的表现对象以职业侦探为主。翻译侦探小说中,有名的公职侦探主要有:英国的海谟(参见《海谟侦探案》,《月月小说》)、邓成(参见《盗侦探》,《月月小说》),美国的赛孙(参见《离魂病》,《新小说》),法国的刘谷(参见《第一百十三案》,《小说林》)、克鲁德(参见《巴黎五大奇案》,《月月小说》)、高龙(参见《高龙侦探案》,《月月小说》),俄国的梅嘉谐(参见《俄国包探案》,《绣像小说》),日本的清水(参见《忏悔录》,《新新小说》)等等。如此众多的侦探形象,点缀了侦探小说璀璨的星空,而福尔摩斯就是其中最明亮的一颗。福尔摩斯自称:“仆奔走四方,挟智慧以为生活。”他形容这种谋生的方法是“学识自负” ,言语间颇感自豪。在其他非职业侦探者中,有报社记者、医生、律师、雕塑师等,也都是各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公民。
\n侦探们都具有超人的智慧才能。在《俄国包探案》中的大侦探梅嘉谐,破案胆大心细,不仅善于巧妙化装,还能“一张口里,说出好几国的话来”。小说中插入译者评论说:“须知欧美各国的包探,有一种鬼神莫测的本领,能够做成种种的假脸,要男就男,要女就女,要老就老,要少就少,要装何等样人,就像何等样人,与真的一般无二。”又说:“仁是什么学问,包探都要知道。说到文,就能晓得天文地理,格致化学;说到武,就会到处飞檐走壁、舞剑擎枪。”
\n这种巧妙化装和能文能武的本事,几乎是所有侦探的共同特征。例如,《第一百十三案》中的侦探刘谷,在警吏眼里:“盖无人敢自谓识其庐山真面也。今日如是,明日又如彼,时为黑人,时为白人,时为一翩翩少年,有时则为龙钟老叟。” 而嫌疑犯毕柏鲁看刘谷,“观此人研究事物时,如何用心,既得之后,如何决断,役人如何爽快,举动如何敏捷,无事不足令人惊羡者。”
\n西方侦探小说中侦探的个人能力和性格魅力颇受中国读者的赞赏。定一说:“吾喜读泰西小说,吾尤喜泰西之侦探小说。千变万化,骇人听闻,皆出人意外者。且侦探之资格,亦颇难造成名。有作侦探之学问,有作侦探之性质,有作侦探之能力。三者具,始完全,缺一不可也。故泰西人靡不重视之。俄国侦探最著名于世界。然吾甚惜中国罕有此种人、此种书。”
\n无论公职侦探还是私家侦探,都很重视作为公民的责任,多怀着维护社会公正的强烈愿望。《盗侦探》写私家侦探邓成,自认是“众人之公仆”。他与罗梦素不相识,见其蒙冤,便激于“义愤”,而主动参与破案。即使一些临时客串的侦探也很注意自觉维护社会公正。《三玻璃眼》写报社主笔包内孝,因为好友黑特生被诬杀妻,就决心暂做侦探,承担究出真相、为友洗冤的责任。他说:
\n此案与我毫无所系,实以心悲黑特生之被诬而来。诚恐侦探辈查或未确,害即随之。光阴可贵,苟不早为之计,则黑特生将来一至臬司署定罪,纵力足援之,亦已徒嗟无及。以故不惮辛劳,兢兢以脱彼牢笼,为我应尽之责任。
\n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人物还是福尔摩斯。在《呵尔唔斯缉案被戕》中,写福尔摩斯发现了名为某学院院长、实为黑社会首领的莫立亚堆的劣迹。他下定决心,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要使莫某受到法律的制裁。面对莫某的生命威胁,福尔摩斯不时自勉说:“我果能为地方除去一害,即置我死地,亦所甘心。”最后,福尔摩斯只身与狡猾的奸贼搏斗,两人相持滚下山涧激流,同归于尽。福尔摩斯为了维护正义,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不仅是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是侦探形象的优秀品质的体现。
\n总之,翻译侦探小说宣扬西方的司法独立制度和尊重人权、注重实证的法律观念,提倡侦探的科学精神和理性主义,赞赏侦探和法官的刚直公正的人格,深刻地体现了晚清现代法治想象的本质和核心。
\n现代法治想象乃是晚清侦探小说的核心价值,也是其繁荣的根本动力。在晚清,不论是作者还是读者,普遍充满了对通过翻译侦探小说认识西方法律的自觉意识。觉我曾统计说:
\n小说销数之类别……即小说林之书计之,记侦探者最佳,约十之七八;记艳情者次之,约十之五六;记社会态度、记滑稽事实者又次之,约十之三四;而专写军事、冒险、科学、立志诸书为最下,十仅得一二也。夫侦探诸书,恒于法律有密切关系。我国公民之资格未完备,法律之思想未普及,其乐于观侦探各书也。 这就是说,不仅翻译家、作家,连普通读者也倾向于从侦探小说中寻求现代法律思想资源。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晚清人为何多喜欢在侦探小说翻译和创作中连篇累牍地谈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如果不是从传播法律意识的角度来考虑,这种对于侦探小说中的法律条文的特殊嗜好是颇让人难以理解的。
\n在今天看来,尽管这些现代法治想象存在不少不足和缺陷,但它真切地折射出清末民初的社会背景与法制愿望,就连这个西方视角本身也符合晚清现代性的基本立场。
\n(文/杨绪容,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专攻中国古代小说戏曲。出版专著《〈百家公案〉研究》,汇集整理《王实甫〈西厢记〉汇评》《杨芳灿集》《中国古代小说戏曲作品选》等作品;在《文学评论》《复旦大学学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上海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项目、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上海市教委项目各1项。曾担任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
\n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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